第一条

有效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统计 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 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真实反映自治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