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区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状况,指导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创新,建立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清洁化管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