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晋阳古城遗址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晋阳古城遗址、盗掘文物及其他有损于晋阳古城遗址的行为。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