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盗掘晋阳古城遗址、非法买卖晋阳古城遗址出土文物或者有其他严重破坏晋阳古城遗址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