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考古与展示第二十四条有效宣传、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创作与晋阳历史文化有关的作品,增强全社会对晋阳古城遗址的保护意识。教育部门应当将晋阳历史文化知识编入中小学生乡土教材,并将晋阳古城遗址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