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考古与展示第二十三条有效在晋阳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鼓励发展符合规划并有利于遗址保护的绿化、种植和旅游事业;支持开发展示遗址风貌、陈列出土文物等文化产业项目。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