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在晋阳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新批宅基地。确需新建住宅的,应当符合晋阳古城遗址保护规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