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劳动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将违法招用的未成年人送回原居住地,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