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祠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晋祠保护区内拍摄电影、电视,应当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