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疫情报告第三十条有效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性病病人,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