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和维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