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条有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农村妇女应当与男子平等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平等享有资产份额。不得因女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