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二条有效用人单位与女性劳动者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应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事项,不得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可以与女职工方共同协商,签订专项合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