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章 扶持与促进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给予指导、扶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