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