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