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区发展规划纳入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相协调。保护区要坚持保护为主、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防止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受破坏。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