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组织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展中藏蒙医对外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