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