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章 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第八条有效法官的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