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第五十一条有效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的具体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商有关部门确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