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防治油烟、废气及恶臭污染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学研究,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