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