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