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科技人员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活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报酬。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