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有效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科技成果系统化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等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