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种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种子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种质资源保护,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