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在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说明调整预算的理由、项目、数额以及实施调整方案的主要政策措施,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由文字报告和表格构成,且应当细化。预算调整收支表参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按预算数、预算调整数和调整后预算数编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