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本级预算执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