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二)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者服务成本,并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四)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对等原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