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擅自填堵、缩减原有河道沟叉、湖塘洼淀,设置水闸、覆盖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