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河道治理和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设拦河建筑物,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洄游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