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第六章 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色文化宣传教育,支持革命老区建立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传承弘扬老区精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革命老区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氛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