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九条有效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