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九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