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第三十六条有效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