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