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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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