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三十一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