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