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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二十九条

有效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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