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