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条有效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