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 录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