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