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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有效

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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