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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二十六条

有效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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