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船舶进出港口,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