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萨吾尔山冰川水资源保护区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人民政府设立冰川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政府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旅游局、公安局、气象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驻县部门及单位组成,对冰川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