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第六条有效地区流域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按照《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综合规划》,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制定符合实际的生态用水和社会经济用水配置方案。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