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条有效矿产资源开发的单位申请采矿权,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交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